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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社区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05 19:24:52 信息来源:委组宣科 阅读次数: 字号:【

各县区卫健委、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人社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44号)、《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人〔2026〕9号)、《关于印发〈2026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的通知》(苏卫人才〔2026〕12号)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度全市社区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指受聘在我市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二级医院(由乡镇卫生院升格并参与开展“六位一体”服务的)等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门诊部(所)、医务室、医养结合机构、农垦以及社会资本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申报人员须符合《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 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3〕29号)有关要求。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退休人员不得申报。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人员参照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执行。

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三)申报人员应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和医学教育专业课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

(四)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社区卫生系列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申报相应专业和层级职称,其中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须提供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五)符合“绿色通道”申报条件的人员,按照《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人〔2026〕9号)文件要求申报。

三、申报评审专业

2026年度社区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专业为15个(附件1)。

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人员,所申报的专业须与本人执业类别相一致。凡与申报评审专业或执业类别不一致的考核专业成绩,一律不作为申报评审的成绩依据。其中,申报社区全科、社区中医全科专业的,医师执业注册范围须为全科医学。申报专业为社区中医且考核另选专业为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执业注册范围为中西医结合;

2.取得中西医结合职称;

3.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

4.取得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5.取得省级以上“西学中”结业证书。

四、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要求

2026年度全市社区卫生高级职称继续实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申报专业应与社区卫生高级职称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专业一致,另选专业报考的应符合《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职称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苏卫人〔2026〕4号)有关规定。

申报评审社区专业考核合格标准为55分。2024年、2025年、2026年卫生高级职称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合格的,可申报2026年社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免考和先评后考对象按苏卫人〔2026〕4号文件执行,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申报人员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担任(社区)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35周。同时提供《任现职以来社区人员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设病床的临床、中医、口腔类专业申报人员,网上填写任现职以来本人主治的患者住院号30个(其中疑难复杂、危急重病案15份,本专业主要病种病案15份)。所填病案一般应涵盖任期内不同年度,内科病案应是申报本人主治(诊),手术、诊断的病案应是申报本人为第一责任人。系统随机抽取3个住院号,住院号务必填写准确,抽取后不得更换。申报人员上传所抽取的3份完整病案,不得与业绩成果代表作中本人较高水平病案重复。

六、业绩成果要求

根据苏职称〔2023〕29号文件精神,业绩成果实行代表作制度。

(一)社区副高级职称

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后,须提供下列10项业绩成果中的2项(其中第一项为必备项)作为代表作参评:

1.反映任现职期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业务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体现本人工作量、工作特色及业务水平的业务报告2份;

2.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2次优秀;

3.作为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证书1项;

4.市级及以上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

5.在有正式期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1篇以上;

6.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

7.参与完成县级部门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8.本人主持、主治的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原始病案1份;

9.作为责任护士护理的疑难、危重症患者原始病案1份(含病案易直播、病程记录、护理记录),并附分析报告1份;

10.其他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业绩成果材料1份。

(二)社区正高级职称

取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后,须提供下列10项业绩成果中的2项(其中第一项为必备项)作为代表作参评:

1.反映任现职期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业务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体现本人工作量、工作特色及业务水平的业务报告3份;

2.县级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3年年度考核优秀;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证书1项;

4.省级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

5.在有正式期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2篇以上;

6.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

7.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完成县级部门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8.本人主持、主治的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原始病案2份;

9.作为责任护士护理的疑难、危重症患者原始病案2份(含病案易直播、病程记录、护理记录),并附分析报告1份;

10.其他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业绩成果材料2份。

七、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员选择论文作为业绩成果代表作的,所提交的论文原则上应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或“维普网”检索到原文信息。发表于国外专业期刊的论文或外国语言类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及全篇中文译文。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可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人才人事激励措施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39号)精神申报评审。

(三)申报人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不得多头报送,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根据《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填写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五)实行单位审核负责制。申报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单位应当专人审核申报人员报名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八、申报程序及时间

2026年申报工作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在系统内提交所有材料,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外,不提交其他纸质材料。

具体程序为: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并提交材料、单位公示、单位或主管部门确认审核、卫生健康部门与人社部门逐级审核。

(一)个人申报(时间为8月6日至8月31日)

申报人员登录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入口”进入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报,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8月31日24:00后申报系统关闭,逾期不再接受补报、信息修改和材料补充。

1.申报人员对照本通知要求,根据“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和系统提示,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制作成PDF文件分类上传。上传材料可在线预览,申报人员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清晰度负责。

2.网上申报及上传材料完毕后,申报人员下载并打印《申报表》一式三份,并携带相关原件材料,至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业绩成果、病案、工作情况表及佐证材料,由单位负责审核真实性,现场确认时不需提供。

3.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可溯源,市卫生健康委将对送审业绩成果、病案等材料进行抽查。

(二)单位审核公示

实行单位审核负责制。申报人员完成网上申报后,单位应当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员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严格履行审核推荐程序、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有关问题单位要及时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单位、个人在职称申报评审中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追究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三)确认审核(时间为8月6日至9月7日)

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到县(区)卫生健康委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申报。

工作人员对照原件,逐一审核网上提交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清晰可辨,并确认申报信息,在《申报表》相应栏目内签名。经人社部门复核并在《申报表》上盖章。申报条件不符或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通过。

申报人员确认时应提供以下原件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

2.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3.现资格证书及聘用合同或聘书(文);

4.表彰、奖励等材料;

5.其他提交的材料原件。

(四)市级终核

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终审,审核通过人员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提交高评委会评审。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为不具备条件的申报人员提供网上填报的环境,并帮助解决在网上填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职称申报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切实做好2026年社区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工作。

附件:1.连云港市社区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专业一览表.pdf

    2.2026年度连云港市社区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pdf

易直播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5日